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落实奖励政策 发展电商产业,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w!

2021-08-26 10:46:37点击:2074

近日,海口市商务局印发通知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海口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项目和2020年度海口市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扶持奖励项目,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及机构、个人按照有关要求申报,申报日期截至2021年8月31日。

去年出台的《海口市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若干措施(暂行)》明确,在本地注册企业入职的直播人员且在知名直播平台粉丝量达50万以上的,购买海口商务楼宇用于建设直播工作室,按照该直播人员为本地注册企业直播带货的年销售额(纳税在海口市)给予奖励,年销售额超5000万元的,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奖励;年销售额超1亿元的,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;年销售额超2亿元的,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奖励。在知名直播平台粉丝量达50万以上的且在本地注册企业入职的直播人员,为本地注册企业直播带货年销售额(纳税在海口市)达1000万元以上的,给予销售额千分之三的一次性奖励,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相关奖励标准和政策的出台,体现出海口市政府对于发展电商直播等新产业的决心。我们要加强宣传引导,把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深入传达到企业和创业者,让政策效应转化为产业实效;要做好申报、评估、考核等工作,让奖励资金真正用到有需要、有成绩、有潜力的企业和个人,为海口市打造电商直播产业高地奠定牢固根基,为各类电商团队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。

8月20日,海口市商务局印发通知,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度海口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项目和2020年度海口市支持发展直播电商产业扶持奖励项目,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及机构、个人按照有关要求申报,申报日期截至2021年8月31日。在知名直播平台粉丝量达50万以上的且在本地注册企业入职的直播人员,为本地注册企业直播带货年销售额(纳税在海口市)达1000万元以上的,给予销售额千分之三的一次性奖励,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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